近年来,芜湖市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动长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实现“聚焦高质量、冲刺八千亿、建成副中心”的奋斗目标提供环境要素保障。
强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严格实施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断面水质达标考核,按月对长江及主要支流共计3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开展监测预警分析、通报,今年累计向属地政府发布21次预警,消除水污染风险隐患。2024年1-10月,全市1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12个省控断面、15市控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达标率均为100%;1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
推进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印发《芜湖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长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等各项任务,强化入河排污口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累计完成1533个长江干流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树牌276个、监测排污口965个,完成整治排污口1464个,完成率94%。
深化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在全市建立横向为主、纵向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激励和约束属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市财政累计清算下达各县市区、开发区2120.5万元补偿金。
优化调整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布局。依法调整杨家门水厂、利民路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实施健康路水厂引水工程,与利民路水厂共用一个取水口,有效释放长江干流岸线资源。启用芜湖市三山水厂繁昌芦南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无为市高沟水源地、泥汊水源地,关闭无为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白茆(长江)饮用水水源地、原三山水厂取水口、新港水厂取水口,进一步优化城乡供水格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