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坚持治理主体、治理手段、治理能力多方发力,统筹各领域资源,持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推动依法治理。开展《安庆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庆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论证。印发实施印发《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告知修复制度(试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指引》,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案例67件。推动193家企业参加省、市两级环境信用评价。
提升执法效能。持续推行环境执法“三为主”工作法(以非现场智慧监管为主;以使用先进监测设备监管为主;以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为主),升级安庆市智慧环保平台,全市共1145个污染源自动监控或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联网接入“智慧环保”。 广泛开展“送法暖企”活动,细化执法普法工作举措,针对各类中小微企业累计开展普法教育、帮扶指导、整改提升等30余次。靶向开展化工园区“绿色提升”行动,完成73个问题整改。
强化资金保障。稳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累计申报EOD试点项目5个,其中岳西县EOD项目被列入生态环境部试点,已获授信77亿元。持续加大上级生态环境资金争取力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2.06亿元。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固定资产投资,2023年投资额14亿元,增幅81.6%。
推动全民行动。规范例行新闻发布会工作机制,积极打造“带着群众看环保”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品牌,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暨安徽省宣传周宣传、“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等活动。天柱山地质公园博物馆、岳西古井园自然保护区获评首批“安徽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召开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6场,开展环保宣传活动6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