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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持续纵深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监管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4/1/15 13:11:47 发布人:

为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减少冬季污染,怀宁县加大源头管控,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监管。

推动重点行业治理。积极推进水泥、平板玻璃、砖瓦等重点行业治理,加快重点行业污染物提标改造步伐,专项资金扶持水泥行业进行熟料窑能效提升技改,完善SCR脱硝治理,稳定保持窑尾氮氧化物小时排放浓度均值50mg/m3以下,吨熟料氨水消耗量低于4kg以下,氨逃逸低于8mg/m3以下。持续控制玻璃行业、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提高大气污染物管控水平,根据全县砖瓦及玻璃企业的实际状况,全面贯彻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逐步实施污染物自动监控并与省市平台联网。

强化污染减排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五控”举措(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会同县经开区、各乡镇积极开展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增补工作,加大涉气企业排查力度,新增强化监管涉气企业145家。2023年1-12月,怀宁县PM2.5平均浓度为32.4μg/m3。优良天数比例为94.8%,较2022年上升2.2%,安庆市年度排名第四位,空气质量趋优趋稳。

抓好突出问题整改。紧盯各级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整改,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常态化开展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纳入“1+1+N”问题整改体系,清单化闭环式管理。2017年以来,中央和国家层面交办问题共117件,已整改销号116件;省级层面交办问题153件,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市级交办问题117件,已完成销号95件。剩余问题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