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石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突出行业特点、练兵要点、问题盲点、矛盾焦点、创建亮点、治理难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业务学习上明确行业特点。2022年以来,石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参加省厅、市局举办的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会、在线视频学习会20余期;全年召开工作例会12次,创新业务骨干轮流授课制度,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分享执法感悟、交流先进经验,全年撰写学习心得和学习笔记28篇,编印《执法大队学习材料汇编》4册;积极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无人机、油气回收检测装置等新技能培训,拓展执法手段;派员参加2022年赣鄂皖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时间联防联控专项检查行动、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等专项督查,参与人次共7人次。
在执法监管上抓住练兵要点。石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全省执法大练兵为契机,充分发挥大练兵补短板、强基础、激活力、抓落实的作用,通过日常检查、结对帮扶、交叉互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将污染源管控、双随机执法、大案要案查办等专项活动融入“每周一练兵”活动。2022年累计开展环境执法行动783余人次,开展专项督查检查行动28次,市级互查7轮次,下达监察意见等执法文书45份,立案查处12家,免罚清单处罚2家。执法大练兵抽选的案卷,评选得分高达满分,得到省、市领导一致好评。2022年制作执法记录301条,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活跃度率每月达100%。全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3家,发现环境问题并要求整改的20家,其中立行立改14家,下达监察意见6份。开展非双随机监管的日常执法检查110余次。2022年石台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均未出现超标等违法行为。
在问题整治上破除领域盲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全面查”和“点对点”相结合,推深做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发现机制,推行每周一报和双向交办制度。2022年共形成专报34期,全年县级排查发现问题167个,整改完成165个。二是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72个,按时序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销号56个。三是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全年组织开展3轮整改“回头看”,共发现问题点位27个,均在1+1+N系统中上报,依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一张网”机制,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点位纳入巡查清单,开展定期巡查。四是开展固废大排查工作。共排查点位128个,截至目前完成整改123个。五是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6家。
在信访查办上紧扣矛盾焦点。健全分类处理环境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清单,加大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查处工作力度。制定《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石台县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信访见面反馈工作机制》等制度,深入开展领导接访、带案下访等信访工作,2022年开展了2轮次领导“带案下访”,带案下访15家次,集中解决了一批重信重访、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受理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件52件,信访件办结率100%,信访件数量较2021年下降179%,信访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在执法创建中打造品牌亮点。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石台分局在全市率先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试点创建,围绕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人员管理、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5个方面39个开展创建,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印发了《石台县党建引领生态绿,铁军守护石台蓝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方案》等26项制度,实现了党组织对执法工作领导与管理;推行执法积分制管理,打造执法工作亮点;落实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牵头草拟了《石台县2+N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的实施意见》,印发了《生态环境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联动配合机制》。建成1间执法大队会议室,设置了1间询问室、5套执法装备柜、12组执法档案柜,配齐各类装备80台(套),实现了生态环境执法5G信息化全过程记录。
在联合执法上把握治理难点。一是联合县卫生健康委完成全县16家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排查问题11项,全部整改到位;二是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完成11家汽修行业废机油和4家VOC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三是联合县住建局对全县18家建筑工地开展滚动式排查整治;四是联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完成204家餐饮业油烟治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完成散煤燃烧问题回头看检查;五是联合县自规局和科经局完成4家矿业企业和2家石灰石深加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六是联合林业局完成自然保护地督察反馈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拆除违法违规点位7个。七是联合县检察院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排查行动。八是联合县纪委监委完成2轮共72件中央、省市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