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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加强生态环境监管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2/5/7 13:10:06 发布人:

   为督促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阜阳市持续提升排污许可管理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化监管力度,持续服务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排污许可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印发《关于统筹做好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排污许可工作“常态化梳理清单、高质量发证登记、一证式监督管理”的全流程管理思路。建立排污许可与环评审批联动机制,结合排污许可填报要求,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明确排污许可填报内容,在环评文件受理和审批过程同步审核。对全市已发证排污单位、限期整改排污单位开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排污管理、台账记录及报告执行情况检查。

   生产服务绿色化不断加快。结合市实际,推荐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省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荐阜阳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申报省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争取2021年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341万元。加强示范引导,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21年获评2家国家级绿色工厂6项绿色设计产品1个绿色园区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完成了6家企业的节能监察和9家企业的节能诊断任务。

   企业履行治污责任更加主动。持续推进全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2021年,全市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共计232家,其中具备安装条件的218家,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新增重点管理类49家,共计267家符合安装条件,安装、联网263家,4家因技术改造暂未联网。督促已发证重点管理类企业和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落实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自行监测要求,并及时在“安徽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发布公开,2021年,阜阳市发证的重点管理类企业共有299家,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联网完成率为93.82%,在线为94.54%,手工为94.04%,较好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