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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低碳城市试点建设
一、基本情况 我省共有6市列入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其中,池州市纳入第二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合肥、淮北、黄山、六安、宣城5市纳入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 二、主要进展 池州市已于2013年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验收,其余5市由于国家部委暂未组织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评估工作,尚未通过验收。经询生态环境部战略处,预计2020年内完成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评估工作。(计划先组织专家书面评估,后召开现场交流会,年底组织评估总结) 截至目前,合肥、六安2市编制了低碳发展规划,淮北、黄山、宣城3市出台了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预测城市碳排放将分别在2024、2028、2025、2020、2025年左右达到峰值。 三、下一步安排 生态环境部计划2021年初下发文件,对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行再部署,进一步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我省将加快督促合肥、淮北、黄山、六安、宣城5个市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要求,确保年底前完成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评估工作。此外,积极推广现有低碳城市先进试点经验,鼓励指导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市申报低碳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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