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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绿色发展底色亮丽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现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6/27 10:25:18 发布人:

2019年以来,宿州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着力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厚植生态发展优势,生态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全市生态底色愈发亮丽。

一是压紧压实河(湖)长制工作。先后出台《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巡河工作指导意见》《宿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暗访工作制度(试行)》等,明确日常巡河任务、频次和处理程序,推进河(湖)长制暗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市级总河长签发行动令,着力解决河湖水域突出环境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河道内源污染,每月调度通报各县区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统筹抓好河长制六大任务落实。培训基层河长及河长办工作人员1500余人,从“认河、巡河”到“治河、管河”,履职协调能力进一步提升,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2.8万余次,深入一线协调解决治河问题,全市共清理河道647千米,清理菹草等17万立方米,清理河道河坡、堤坡种植16.5万平方米。

二是稳步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实施环保信用评价,印发《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积极开展2018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评定工作,评审结果在政务公开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贯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保障工作经费,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双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至2019年底,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1.37%、88.29%。

三是着力加强水污染防治。出台《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市建立以县区(市管园区)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持续推进主城区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完成约300公里排水管网的清淤检测和修复,完成省环保督察整改的179个雨污混错接点和全部合流制入河排口的治理,启动600余家独立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151个小区和88条街巷的雨污分流改造。主城区12条黑臭水体全部通过省住建厅和生态环境厅的联合验收,达到“初见成效”的治理要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1%。完成农村改厕10714户,建设乡村公厕90个,新建生活污水收集管道59397米。

四是积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拓展生态环境保护的亮丽景色。宿州市先后获评“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排名全国地级市黑臭水体治理20强第4名,成为全国首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开展省级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2019年获省级资金支持450万元。同时,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12345”模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砀山县成为201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第二批),泗县、埇桥区、灵璧县、萧县为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