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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动力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5/14 8:10:15 发布人:

当前,正值加速复工复产的黄金时期,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为保障企业顺利开工、项目加快实施,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不断提升审批效能,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发展动力。

落实“豁免制”。严格按照《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2020年本,试行)》,以正面清单的方式,对22个大类、50小类建设项目实行豁免管理,列入清单的项目无需编制环评文件,通过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在疫情期间,对于承担疫情应急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强服务保障,勇于担当作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推进“承诺制”。对于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包括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共涉及17个大类44个小类行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在受理承诺书、环评文件等要件后,一个工作日内直接完成审批。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采取先承诺、投运,再补办手续的方式加快项目投产。

开展“不见面”。积极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见面”审批服务,依托政务网络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在线申报环评审批,通过“网上办”、“视频会”等方式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发布《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不见面”环评审批手续的公告》,以“盲审”+“视频会议”形式组织视频技术审查会,确保建设项目审批不受疫情影响。

实行“严监管”。通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技术复核等方式,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提升环评文件审批水平,加快审批时效性。对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监督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承诺事项,对建设单位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存在弄虚作假、建设项目严重违法、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形,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对环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确保环保要求不降低、措施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