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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制定2020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要点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4/21 17:09:14 发布人: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助力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亳州市制定2020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要点。

确定目标任务。亳州市明确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并对前期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加强后督查,确保所有问题依法依规改彻底、改到位,严防反弹。

强化工作举措。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持市县乡村分级负责、领导干部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体制机制;坚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制度。二是持续开展攻坚,全面落实问题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问题,制定月度目标和计划,科学统筹,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问题,分类分批开展专项后督查,严防污染反弹;对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的具体点位进行动态更新,开展全面核查,建立督察问题点位环境监管动态正面、负面清单。三是聚焦重点任务,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坚持以查摆当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是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水利等部门,坚持“四不两直”暗访核查,点面结合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四是全面排查整治,助力环境质量改善。充分利用亳州市“全民参与·环保风暴”、市长热线等信访举报渠道,对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全面系统排查超标排污、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等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对标对表进行整改。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整改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如实公开整改工作进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曝光督察整改典型案例,在曝光负面典型问题的同时,加强经验做法、工作成效、优秀案例等正面宣传,提升相关业主环境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截至4月中旬,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亳州市的1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0个,交办涉及亳州市的1324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130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