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单合一”清源。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污单位清单为基础,增加2018年以来投入运行的排污单位,以及生态环境监管企业名单、排污费征收企业名单等,整合生态环境、税务等数据资源,全面匹配许可证并建立固定源发证和登记清单。截止目前,共导入污普清单10144家,导入新增企业清单723家,清单清理整顿完成率100%,做到 “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持证排污”正源。按照“排污单位全覆盖”的原则,对符合发证条件的排污单位,建立帮扶和联合会审机制,并提供技术支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企业尽早“领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依法限期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申请排污许可证,做到不重不漏,应发尽发。截至目前共核发33个行业397张排污许可证。
“闭环监管”控源。将无证排污检查作为证后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通过“靶点定位”实现重点监管,促进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排污。更新核定重点排污单位192家,全部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于提出整改要求的发证企业,移交给地方的执法部门,其后续是否完成整改,是否按照要求变更排污许可证都作为管控的重点。今年以来,共实施行政处罚35件,罚款344.97万元,实施配套措施案件12件,其中查封扣押4件、停产限产3件、移送拘留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