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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四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7/12 19:29:37 发布人:

     严格准入。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精准管控。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和颗粒物、臭氧来源解析工作,掌握全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总量、季节特征、空间特征、行业贡献、污染设施状况、减排潜力,为精准管控污染源提供技术支撑。

     强化预警。提高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联合气象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及气象扩散条件等级预报,及时启动应急管控措施,控制污染累积效应,降低重污染过程影响程度,实现“污染物消锋”。

      广泛宣传。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通过电视台、网站、双微等平台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