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不定期对涉重企业、环境污染信访企业开展突击抽查、夜间检查,重点加大对省厅下达监察通知所涉企业日常巡查力度,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开展水源地“回头看”整治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工作,做到县级及以上在用和备用水源地全覆盖。对2018年生态环境部督查反馈的问题逐一复核,针对6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县区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目前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对反馈问题进行后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