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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多举措全力保障汛期水环境安全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5/29 21:25:00 发布人:

       针对近年来流域跨界水污染频发问题,宿州市正视问题,举一反三,及早部署,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汛期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汛期水环境安全。

      统一共识,高位驱动。宿州市将补齐机制短板,强化水环境联防联控作为碧水攻坚战一项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地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要求,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严守“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各有关部门要做到扛责在肩,守土有责,将流域环境保护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切实抓好汛期水环境安全工作。

     建立专班,密集巡查。为加大汛期巡查力度,各地组建了专职巡查专班,保障专人专车,做到汛期每天对本辖区河流及城镇生活源、农业面源、工业源等入河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必要时组织各县区进行互查。巡查队伍原则上由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县区巡查人员不得少于4人,配备2辆车;市管园区巡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配备1辆车。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巡查人员及时提交河长制办公室或者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交办督办,同时抄市河长制办公室或者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对各地巡查整改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和通报。

       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河道综合整治,扎实开展清河行动。对本辖区淤积严重的河道及时进行清於疏浚,防止汛期地表径流冲刷长期淤积的底泥,致使河湖水质恶化;科学调度涵闸管理,合理调度日常流量。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严禁大流量开闸,并及时通报下游涵闸开启情况,防止汛期大流量泄洪对下游水质造成急速恶化,为河道泄洪提前腾出蓄水容量;加大水质水情监测力度。市、县环境监测部门在汛期严格遵照有关要求对河流水质进行加密监测,水质情况及时通报水利部门及上下游地区。

      统筹谋划,强化保障。尤其是第二季度以来,针对唐河时村断面、唐河地下涵断面、北沱河小汤闸断面、沱河泗河桥断面等长期处于Ⅳ类不达标严峻形势,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商研究,弄清不达标原因,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技术支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落实时间、落实整改方案、落实资金投入、落实人员和施工队伍、落实责任等“五个落实”,确保河流水质达标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