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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个集体和个人 获得生态环境部表扬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日前,生态环境部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中,10个省级表现突出组织单位、4个省级进步明显单位、30个市级表现突出集体、60个县级表现突出集体和100名表现突出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安徽2集体、3个人因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获表扬。 表现突出集体名单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环境监察大队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环境监察大队 表现突出个人名单 ▲刘 牛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环境监察大队 ▲吴光跃 安徽省芜湖市环境监察支队 ▲詹同举 安徽省淮南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8年,安徽生态环境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案件总数3139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件,查封扣押案件2245件,限产停产案件493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22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7件。积极开展“两法衔接”,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会同公安机关成功侦办“10.12”长江铜陵段倾倒固体废物系列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将12家违法企业及相关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打击犯罪,形成震慑。
2018年,安徽生态环境厅调集全系统力量,启动了史上规模最大、周期最长、效果最好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开展14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检查污染源15035个,发现存在问题点位7430个,整改完成4637个;公开曝光典型环境问题14批共112个。在全省气象条件与上年整体相当的情况下,大气污染指标实现“两下降一提高”,全省14个未达标城市(除黄山、池州)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2.1%;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3.6%,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1%,比上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蓝天保卫战首战告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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