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环保局从2014年开始对农村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至今已连续开展六年。2016年泾县被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对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省站要求,今年泾县环保局继续对蔡村镇蔡村村、小康村、河冲村开展县域地表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空气、土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开展监测。
近日,该局对三个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开展了一季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三个村庄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青弋江(泾县段)县域地表水出、入境监测断面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水质状况良好;农村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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